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05-15 08:50:57
采购项目编号:
441721-201904-4407260009-0009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425,85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文兰
项目经办人:李建业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委托,对其 阳西县PPP模式整县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阳西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PPP项目编号:441721-201904-4407260009-0009
四、PPP项目名称:阳西县PPP模式整县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镇区部分: 1)程村镇、上洋镇、新圩镇和塘口镇等4个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约8850 t/d)及配套管网(共16.7 km)的建设及运营。上洋镇区新建3000t/d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共3.4km,拟由上洋镇政府2019年自行建设配套管网2km,委托项目公司进行运营;其余3000t/d污水厂及配套管网1.4 km由项目公司建设与运营)。儒洞镇区新建配套管网(共5.3 km)的建设及运营(拟由儒洞镇政府2019年自行建设配套管网4.2公里,委托项目公司进行运营,其余配套管网1.1公里由项目公司建设与运营)。 注:本项目的镇区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可由中标社会资本根据各镇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镇区污水收集而规划设计建设,但镇区配套管网总投资不能超过镇区管网立项投资。 2)溪头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约3000t/d)及配套管网(4.3km)由政府自行建设,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满足项目相关可用性标准后,委托项目公司进行运营。 (2)农村部分 织篢镇、程村镇、上洋镇、沙扒镇、儒洞镇、新圩镇、塘口镇和溪头镇8个镇农村新建521座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与运营 本项目镇村污水设施运营的处理规模合计约35260t/d。 注: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列出的具体自然村建设名单仅作为建设方案参考,建设数量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PPP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仍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及政策要求调整并细化农村污水设施的建设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最终的服务费计算依据。 2.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批复的建设投资为451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5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49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2066万元,建设期利息1793万元。扣除溪头镇污水处理项目由阳西县政府投资约2590万元(建安工程费2263万元,其他费用约327万元),本项目纳入PPP范围的建设投资约为42585万元。 3.项目运营内容 进入运营期,本项目设施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维护和管理,项目相关设施和设备的更新、维护、升级改造等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4.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DBFOT)+委托运营(O&M)的PPP模式对阳西县整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整体打包招商,采购社会资本对项目进行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和移交(DBFOT);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建设投资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30%(由社会资本出资),银行中长期贷款比例不高于总投资的70%。 项目公司应在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项目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与维护,并于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具体为: (1)由社会资本方在阳西县成立项目公司。 (2)阳西县人民政府授权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并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 (3)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具体包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和移交。 (4)阳西县财政局根据本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服务费,按季度考核、月度支付。 (5)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的移交给本项目实施机构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合作期为30年,包括2年建设期和28年运营期。 5.项目实施机构 阳西县人民政府授权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依法开展项目有关工作,负责项目整体推进、总统筹和协调工作,包括开展公开招标采购、进行项目监管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项目服务费等相关权利义务。 各镇(织篢镇、程村镇、上洋镇、沙扒镇、儒洞镇、新圩镇、塘口镇和溪头镇)人民政府作为各镇子项目(包括镇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农村污水设施等)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所在地子项目的推进建设工作并配合实施机构落实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6.项目投融资结构 6.1股权结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 号),此类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最低比例为20%。考虑到本项目实际情况,为防范金融风险,综合考虑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和目前融资环境,本项目资本金按不低于30%确定,余下部分由项目公司完成融资。 为减少政府前期投入,简化项目管理流程和便于项目成本核算,本项目中,政府及其项目实施机构不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全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地须在阳江市阳西县。 6.2资金来源 此类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最低比例为20%。考虑到本项目基准收益率较低,为降低项目的金融风险,综合考虑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和目前的融资环境,本项目的资本金按不低于30%确定,余下部分由项目公司完成融资。即本项目按照资本金30%、外部融资70%。 6.3融资主体 本项目的融资主体为项目公司,应确保项目融资及时到位。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则由社会资本方股东通过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政府任何其他相关部门及机构不承担任何融资职责及承担相应的融资风险,政府方仅为政策性贷款、国家专项基金申请提供必要的协助,不承担实质融资责任。 7.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提供污水收集处理服务,通过获取项目服务费的形式弥补其投资及运营成本,获得合理回报。项目服务费可通过服务范围内的居民上缴政府的污水处理费(使用者付费)予以支付,污水处理费(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抵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及合理回报时,由政府以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形式予以补充。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后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核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对;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②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原件核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2. 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勘察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2)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3)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证书已具有二维码查询的,可不提供原件),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处于有效状态。 3.运营业绩要求:以PPP、BOT、TOT、委托运营等方式(不含BT)正在运营维护的污水处理厂设施的日处理规模合计不少于2万立方米,且污水管网运营维护不少于20公里。须提交上述运营维护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对(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以上条件)。 4.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核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分别独立或分别加入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6.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7.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担保(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RMB800,000.00元(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缴纳形式:银行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或银行汇款。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9年 05月 16日09时00分 至 2019年 06月 06日09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会议室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05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22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杨文兰 | 联系电话:020-28129688-9590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工 | 联系电话:0662-5538038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
联系人:杨文兰 | 联系电话:020-28129688-95903 |
传真:020-83359467 | 邮编:510663 |
(三)采购人: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城广场路3号 |
联系人:邱健华 | 联系电话:0662-5553198 |
传真:0662-5553198 | 邮编:529800 |
(四)财政部门:阳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地址:阳西县财政局三楼 |
联系人:李股 | 联系电话:0662-5533089 |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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